咦,等等,辛辛苦苦捉到的魚,漁民幹嘛要丟棄他們啊?這就要從「捕撈限額」與「混獲」的糾葛談起了。
為了管制漁業不要過度捕撈,歐盟會針對一些亟需管理的物種,訂定出每年的捕撈限額,也就是每年只能捕捉一定量的魚,以確保魚的族群維持在穩定的大小。然而,絕大多數的捕魚方式,也會同時抓起不是目標的生物,這種情形我們稱為「混獲」。例如,在捕撈鱈魚的時候,同時也可能無可避免的捕撈到:他們沒有被分配的捕撈限額的魚種(如:沙鮻)、經濟價值較低的魚類(如:比目魚)、不能吃的生物(某些深海魚)、體型太小不合格的個體(幼魚)...這時候,漁民就傷腦筋了。
不能吃的生物和經濟價值較低的魚種運回去會增加成本、而沒有分配到限額的魚種跟太小的個體,依據規定也不能夠登陸販售。所以,為了不要被罰,漁民便會將不小心超過捕撈額度的漁獲、不小心抓到的經濟價值較低的物種、體型太小的個體...等等,在上岸前丟棄回海裡。根據估計,每年在北海捕捉到的漁獲中,居然有30~40%被丟棄回海中!
天哪!但是都已經捕捉上來了,還將他們丟掉,不是太浪費了嗎?
Source: wikipedia/commons/0/07/Shrimp_bycatch.jpg |
Photograph: Warren King/Rex Features |
這項議案的價值,不只是成功禁止了非目標漁獲的浪費,也促進了公眾對海洋資源保育的警覺。
在三年中,指導民眾食用怎樣的海鮮比較環保的iphone app在英國被下載超過十萬次。
英國的超市與海鮮公司重新思考他們的販售與捕撈政策。
原本價值較低的魚種(如比目魚)在某些超市的銷售量提昇超過三倍。
但是在此同時,有些不同的聲音卻認為,棄置漁獲的禁令,可能反而更傷害生態。
英國University of Strathclyde的研究團隊以北海為模型,模擬了兩個可能的情況:
1. 漁民必須將所有漁獲上岸,而漁撈配額應該將混獲的魚類也考慮到其中。
2. 漁民需額外耗費精力去挑出經濟價值較低的魚種或個體,以符合漁撈配額。因為只針對目標魚種考慮配額,所以整理配額相對較低。
結果顯示,第一種情形不僅將抓走海裡更多的魚,由於因為不再有漁獲被丟回海裡,對於海中其他的生物來說,也少了食物和能量的來源。這時候,儘管漁民有更多的漁獲可以販賣獲利,長期來看卻對生態更為不利。
Source: http://www.naomiblinick.com/shrimp-trawling-in-sonora-mexico#9 |
那麼,就讓我們回頭檢視,類似的禁令在挪威、紐西蘭跟加拿大的前例吧。他們到底是怎麼成功的呢?英國約克大學的漁業學家指出,以挪威為例,成功的棄魚令建立在同時搭配禁漁區限制,以保障漁船不會在幼魚聚集的區域作業。而要求將所有漁獲都列入配額計算的制度,也促使漁民發展選擇性更高的漁具,以降低捕捉到非目標魚種的機率。
所以,總歸來說,棄置漁獲的禁令在短期內對漁民和漁業產業的經濟上必然有其助益,但對於生態上的影響,還需要更多其他政策的配合、還有未來更多科學資料的補助來檢視了。
延伸閱讀:
<Discard ban can benefit fish and fishers, but sustainability must come first> https://theconversation.com/discard-ban-can-benefit-fish-and-fishers-but-sustainability-must-come-first-26769
<Ban on discarding healthy fish could harm wildlife, say academics>
http://www.bbc.com/news/uk-scotland-glasgow-west-27391232
Diamond, B., & Beukers-Stewart, B. D. (2011). Fisheries discards in the North Sea: waste of resources or a necessary evil?. Reviews in fisheries science, 19(3), 231-245.
Heath, M. R., Cook, R. M., Cameron, A. I., Morris, D. J., & Speirs, D. C. (2014). Cascading ecological effects of eliminating fishery discards. Nature communications, 5.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作者:cot。台大海洋所畢,現為英屬哥倫比亞大學博士生。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