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家有沒有想過,為什麼台灣人普遍跟海洋不太親近呢?早年戒嚴防止民眾靠近海岸的影響,是一個可能的因素。不過,近年水上活動已經慢慢開放,有遊艇、風帆碼頭,也有越來越多人從事獨木舟等水上休閒活動。
然而,一直到現在,各地區對於遠遠不到船舶法內 "小船" (總噸位50噸以下的非動力船舶,或是20噸以下的動力船舶),在執行規範仍有許多分歧。
目前由水域遊憩管理辦法管理的水上運動器材(如風帆、獨木舟、龍舟等),即使在多年努力下已經可以從海灘直接下水,但如果從漁港進出,沒有船名的水上運動器材,又是否需要報備或申請呢?全台灣有許多蚊子漁港,能否分享給水上活動使用?水上活動從事者認為漁港斜坡應開放使用,漁民卻認為漁港太擁擠、根本不適合讓其他人來攪局,發生衝突時,又該怎麼辦?
許許多多的問題,反映出各方對現行規範的不滿,因此上個月立法院舉行了一場「非漁業用船隻進出港口申請流程與主管機關執行規範」 公聽會,試圖統合水上休閒活動從事者、漁民、各地主管單位的意見,瞭解漁港開放水上活動使用的可能性和方式,也希望政府有關單位能夠統一作法,並透過網站等方式公開。
政府海洋治理現況:
https://c4t.hackpad.com/8nlG5dtWz0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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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謹紀念於前日 (5/19) 過世的台灣獨木舟協會王友政先生 (Billy Wang),他推廣獨木舟運動十數年,不斷爭取自由航行的權利。希望大家可以持續關注這項議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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